开馆时间:每星期三至星期日9:00 —17:00。(16 :00止票清场) 星期一、星期二闭馆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纪念展馆免费开放,科普展馆正在进行布展和调整完善设施设备,暂不开放。
参观群众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窗口领取参观券,凭票入纪念展馆馆参观。
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武警警官证、士兵证、军队学员证、军队文职干部证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,护照、港澳同胞回乡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、外国人居留证、外国人出入境证、外交官证、领事馆证、海员证。
参观券当日有效,过期作废。
团体参观需提前三天预约登记,并于当天到售票处办理相关手续。
讲解收费标准:园区中文讲解50元/批次,英文讲解100元/批次;
纪念展馆中文讲解50元/批次,英文讲解100元/批次。
如需使用导览器或团体讲解器,请到服务窗口办理租用手续,如有损坏请照价赔偿。
入馆前请自觉接受安检,可将随身物品寄存,贵重物品请您妥善保管。
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刀具、打火机和火柴等危险物品入馆。
禁止携带软硬包装饮料、带皮核果品、方便食品、口香糖等入馆参观。
其他限制携带的物品包括:专业摄像器材、三脚架、横幅标语、大型箱包、超长(超过1米)旗帜和旗杆、无线电设备以及乐器等。
宠物或其它生物也不可以带入馆内。
衣履不整者、醉酒者、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,谢绝入馆。
禁止穿钉鞋、旱冰鞋入馆。
请自觉保持馆内卫生,请勿吸烟、丢弃杂物、随地吐痰。
展厅内请勿摄像,拍照请勿使用闪光灯。
请勿大声喧哗、追跑打闹,保持良好秩序。
禁止触摸电器开关、展品、展墙、景观雕塑,禁止攀爬躺卧,损坏展品、设施须按价赔偿。
纪念展馆电影放映时间 9:30—11:30《蓝光闪过之后》
13:30—16:00《唐山大地震》
(电影票价:5元/人次)
电视片、电动景观演示播放时间为上午9:30 — 10:30,下午14:30 — 15:30。
请自觉遵守馆内规定,接受工作人员管理。违规发生意外事故由个人负责。
如遇重要接待任务或临时性活动,请遵从馆内安排。
咨询电话:0315- 5939728、5930728 网址 http://www.tseqpark.com
2011年10月